事务所实习报告

时间:2025-11-10 14:13:21
事务所实习报告锦集8篇

事务所实习报告锦集8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务所实习报告8篇,欢迎大家分享。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1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 ……此处隐藏16381个字……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大部分时间做的都是抽查凭证的工作。由于我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每次当我协助同事们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做这些事情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亲身经历了cpa的生活,不仅熟悉了审计业务,更看到了公司会计实务的许多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了较大的飞跃。通常我的工作是长短期投资、三项费用、营业外利润等科目的审计,同时还要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注师要求非常严格,工作底稿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书写,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结论一样都不能少。不可否认,这样的要求的确能使我们在繁杂的数据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而清醒的审计思路几乎决定了我们所有工作的质量。审计过程中,我发现企业的会计实务和我们所学有着较大的差别,但是细一分析,很多处理从理论上来说又是行得通的,只不过出于某些具体的考虑,甚至是不正当的目的。例如应付工资的贷方有600多万的余额一直挂在帐上,换句话说就是公司一直欠着职工这么多钱不还。还有许多业务往来公司都记到其他应收应付款中,明细是业务员的名字,这样可能增加了业务员的压力,但却放松了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极有可能出问题。另外,公司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直接划拨并不是很多,大量的是各种商业票据。我曾见一张背书了十几次的银行承兑汇票,几乎跑遍了

大半个中国。同时有一家公司还有大量的三方货物抵债协议。这说明国内企业还存在着现金周转不畅的严重问题,只好以实物或票据抵现。这些比现金的流动性差,当然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常听说国有企业缺乏活力,这次实习使我亲身体会到这一点。在一家公司我碰到一名干了10年的会计,对于企业的整个生产运营非常清楚,他可以一口讲出今年市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预计能达到多少利润,各类原材料应在什么时候购进多少,各种产品应以多大的比例生产。 有些公司更是将折旧、摊销这类事项“放心地”交给我们:“这些我们都还没动呢,就等着你们来确定,我们年底的帐都没有结。”值得敬佩的是,几位cpa认真负责地了解到所需的数字,审定了会计报表。具体的数字我不知道,只知道公司的负责人是咬牙切齿送我们走的,我想他一定不满意我们的结果。呵!呵!不要弄错了,cpa不是为企业粉饰问题的。

一次我和公司的同事到一家上市公司审计。客观的说,上市公司的管理的确优于非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公司的成本控制实行的非常严格,复印纸都是限量双面使用,大量的费用转嫁到供货商身上。公司也因此获得了不少的利润。项目经理安排我做的是货币资金和三项费用,同时还有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盘点,对上市公司审计的严格要求也让我吃惊不小。

本来想货币资金就是现金和银行存款,大不了是其他货币资金。当我做好工作底稿送到项目经理手中,他提出的疑问我一个也回答不出,只好主动要求撤回重做。后来的审计中我才知道在看似简单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里会有那么多内容。确实,假如公司的会计出纳人员不够诚实,我真的不会了解还有那么多的东西。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也是一样,做比较分析表时我就简单的按照明细科目做了对比,但是项目经理告诉我,本年度的处理方法有些变化我没有注意,虽然是同样的明细科目,但核算内容发生了变化,如果直接比较,会发现无重大异常,但是还原到具体经济事项,就能看出一些东西出来。而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不仅要单独比较,还要加总比较。真是受益匪浅。对待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赞助费的税收处理和增值税管理政策等问题上同事们也是非常认真,不但翻出了国税总局的批文,还要求国税局出具同意在增值税购进时即可抵扣的证明。这些行动不仅没有引起客户的反感,反而赢得了他们的尊重。

事务所里的生活是忙碌而的,紧张在3、4、5、6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是从早上上班到晚上11点多,或许我们已经习惯,但所有我去过的公司的会计们都被我们拖累的疲惫不堪。虽然事务所里的同事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但这个群体却保持着这个行业旺盛的精力和敏锐的洞察力,确实无愧于精英的称号。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8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初,是广州市属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原隶属于广州市财政局,1998年12月31日脱钩转制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度,羊城所经中国证监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获证券业务审计和证券业务资产评估双重资格,是广州市近8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唯一获双重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0xx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准,取得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羊城所的业务范围有审计、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和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等。羊城所拥有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税务、金融、管理、评估、法律、电脑工程等各类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的有十多人。中青年职员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大部分除专业学历外,还具计算机或外(英)语双学历。在境外国际会计师公司接受过半年以上专业培训的中青年占总人数的11%。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4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之后,由部门秘书阿兰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被安排给部门里的一位注册会计师李瑞玲,在未来的两个月内,我将听从她的安排,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跟着注师出外勤去了顺德,经过40多分钟的车程,到了顺德的XX公司,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公司03-0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刚开始我们几个实习生对审计工作十分不了解,注师就交给我们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发寻证函,无非就是一些谢谢地址贴贴邮票的事情。之后就慢慢的教我如何抽查凭证,都要注意些什么。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

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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